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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港审判区出台《强化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的规定》,进一步拉近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提升法院办案的公开性、透明度。
一是普通程序案件100%参审。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律邀请陪审员参审,充分发挥“编外法官”的桥梁纽带作用。二是均衡安排陪审员参审案件。各业务庭坚持随机选取的原则,合理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三是规范司法统计填报工作。各业务庭按照陪审员参审实际情况准确填写《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统计表》。四是建立陪审员参审案件台帐。将陪审员参审案件情况纳入统计台帐,每月报庭长审核。五是纳入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对因主观因素造成该项指标滞后的部门和个人,由审委会进行监督检查,年终纳入部门目标管理考核,视情况予以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