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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80后”、独生女,身材匀称、容貌姣好,家中开有洗浴园、咖啡厅等多项产业……这些因素加在一起,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一位有良好教养的大家闺秀。事实上,她也可能是个吸毒女。这个吸毒女愁坏了家长也没戒掉毒瘾,出于“时尚”,她还用家长的钱买来大量毒品与同伴一起吸食。昨天,“富二代”李丽(化名)站在了南开法院的被告席上,检方指控她犯有容留他人吸毒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
今年6月14日,李丽到本市南开区红旗路某小区5号楼一间日租房住下,打电话叫来她的男友李某,二人一起吸毒。转天,另外一个“80后”女孩也赶来了,三人共同吸毒。也就是在这天,李丽被抓获归案。警方查获她非法持有的毒品10袋、橙色及红色药片24粒。后经鉴定,前者含甲基苯丙胺39克多、大麻0.88克、海洛因0.22克,氯胺酮0.63克,后者含硝甲西泮3.24克,甲基苯丙胺0.53克。还在她驾驶的本田轿车内收缴到2包毒品,经鉴定,含甲基苯丙胺49.45克。
法庭上,李丽承认自己非法持有毒品,却不认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指控,理由是日租房不是她租的,而是她此前认识的“二哥”王某租的。虽然此前她曾多次在公安机关供述是她请王某帮她租房,但在法庭上,她又不承认了。对于“买毒品做什么”,她说:“自己吸食。”问到“为什么持有这么多毒品”,她说:“一次次买,怕被卖毒品的吃分量,也容易出事。”
李丽的律师李春玲提出,李丽的家长经商,有财力,李丽有购买毒品的资金来源,她从2006年染上毒瘾,家长还专门把她送到北京一家戒毒机构戒毒,但时隔不久,她又复吸。律师借此说明,李丽持有大量毒品确实是为自己吸食,而非警方猜测的有贩卖嫌疑。律师还称,请朋友吸毒已经成了他们这些年轻人的时尚,加之日租房并不是李丽出钱租下的,因此指控其犯有容留他人吸毒罪证据不足。
最终,律师的辩护意见没有被采纳,因为李丽已经有过两次前科,南开法院一审判处其容留他人吸毒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两罪并罚,判处李丽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