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一文员在总经理办公室收拾东西之时,趁机盗窃客户包内现金。鉴于该文员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日前,南开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罚金7000元。
今年30岁的女青年赵某在位于本市南开区的某商贸公司从事文员工作。今年1月24日10时许,赵某进入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收拾东西时,看到客户陈某放在沙发上的提包,遂趁无人之机窃得包内现金1400元。失主发现被盗后,该公司对员工逐一进行询问,赵某主动交代了盗窃事实并退还赃款1400元。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将其抓获归案。(记者孙启明通讯员南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