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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雪鱼”已换成“江血鱼”
“江雪鱼”只是普通潜鱼
因涉嫌虚假宣传,乐山“丁记泉水豆腐鱼庄”被工商部门罚款8000元
“黑店”三招
●第一招:未经同意就擅自帮你点菜,还没让你看清价格就拿走菜单
●第二招:结账时才告诉你高昂的价格,让你给得哑口无言
●第三招:被曝光后,改店名、改鱼名继续宰客
水产证实
●三江鱼、江血鱼、江雪鱼、三甲鱼,这些都是餐馆欺骗消费者的伎俩,根本就没有这些鱼类品种。
市场里每斤仅10元的潜鱼,被虚构出“江雪鱼”的名字,以每斤168元的价格卖给游客……18日,乐山市工商部门经过调查取证后,对市区一餐馆作出罚款8000元并责令整改的处罚决定。
乐山市工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随着国庆“黄金周”临近,该局将联合旅游等相关部门,加强对节日消费市场的监管。该市渔政部门提醒说,部分餐馆打出的“三江鱼”、“三甲鱼”、“江雪鱼”等种类属虚构,消费时应注意陷阱。
暗访:
换个马甲潜鱼每斤168元
9月初,乐山市旅游部门组织对乐山大佛景区周边综合环境进行暗访。9月3日晚,3名暗访组成员在市区肖公嘴附近,遇到人力三轮车夫的热情招揽。
“你们是外地游客吧?我给你们推荐一家好吃又便宜的!”在三轮车夫极力推荐下,3人来到位于滨江路南段18号的名为“丁记泉水豆腐鱼庄”的餐馆。
服务员递过菜单,3名顾客大致看了一下,便请服务员推荐特色菜。“吃江雪鱼嘛,乐山的特色河鲜,还有西坝豆腐也很出名!”在服务员的推荐下,3人决定要一条“江雪鱼”、一份双味豆腐、一份炒空心菜。
点菜后,服务员迅速收回了菜单,一位暗访组成员事后说,都还没来得及看清价钱。
账单递上来后,3名顾客吓了一条,简单3个菜竟要500多元。“江雪鱼是特色菜,每斤168元,这条鱼2斤7两,还要另收20元加工费。”服务员重新拿出菜单,上面确实写着江雪鱼每斤168元。
理论未果后,3人只好掏钱买单。事后工商部门证实,所谓的“江雪鱼”,只是普通潜鱼,菜市场里每斤仅约10元。
查询:
网友报料这家餐馆老宰客
其实在网上,滨江路南段18号这家餐馆早已臭名昭著。此前,该餐馆名为“钟氏老西坝豆腐”。百度该店名,出来许多投诉帖,网友纷纷称其为“黑店”。
其中,以网友“庶人”的遭遇较为典型。“庶人”称,今年6月2日,他和家人到乐山旅游,在三轮车夫推荐下进入该店。
服务员极力推荐“江团”,但他和家人并未说要,对方已将鱼敲死,然后称重3.7斤。回到座位上,他才发现价格高达每斤298元。最终,他和家人消费了900多元,“感觉被凌辱得血淋淋的”。
其他网友发帖显示,该店还有鲤鱼冒称“三江鱼”宰客等行为。而在乐山市工商局公布的“2009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中,该店也榜上有名:2009年8月14日,5名江苏游客在该店被宰1500多元,经乐山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调查属实,最终责令饭店退还多收菜款1490元。
而经工商部门证实,该餐馆核定名称为“乐山市中心城区钟氏西坝豆腐店肖公嘴店”。其擅自改称“丁记”后,工商部门曾责令其整改,并因此对其进行过处罚。
处罚:
虚假宣传罚款8000元并整改
9月8日,接到暗访组成员举报后,乐山市工商局再次立案,对该餐馆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餐馆老板程某从8月27日起,就在餐馆内对外宣传并出售“江雪鱼”,而所谓的“江雪鱼”只是普通潜鱼。
9日,工商部门向餐馆送达了《处罚告知书》,认为餐馆对消费者的虚假宣传,违反了《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18日,工商部门送达《处罚决定书》,对程某作出罚款8000元和责令整改的处罚。
昨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在该餐馆外看到,玻璃窗上原来张贴的“江雪鱼”已被换下,但却换上了“新品种”——“江血鱼”。
“三江鱼、江血鱼、江雪鱼、三甲鱼,这些都是餐馆欺骗消费者的伎俩,根本就没有这些鱼类品种。”乐山市水务局渔政管理站负责人对此表示。
乐山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联合执法小组负责人则表示,这一次对该店的处罚还是比较重的,如果经营者不知悔改,相关部门将加大力度,坚决从严从重处罚,直到让它停业为止。文/图华西都市报记者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