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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太原9月20日电记者辛红目前企业违规经营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仍未引起足够重视,个别企业重违约风险、轻违规风险,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今天的央企法制工作会上表示,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要探索建立法律专家集中会诊制度、全系统法律风险评估警示制度。
黄淑和表示,要建立健全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增强重点业务法律审核的专业性和有效性,确保法律审核能够发现问题,控制风险,创造价值。
他说,央企要探索建立项目法律顾问派驻制度,通过派驻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和运营。要探索建立法律专家集中会诊制度,整合集团内部跨区域、跨板块的专家型法律顾问。要探索建立法律工作述职制度,探索建立全系统法律风险评估、警示制度,对系统内特定时期、特定领域有可能高发的法律风险,及时作出评估和预警,有效杜绝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发生。
据悉,目前央企法律顾问队伍虽已达到相当规模,但专业资格持证率仅达47%,组织开展法律顾问岗位等级资格评定的比率还不到10%,中央企业一级法律顾问仅有26人,高素质法律顾问转岗、流失现象仍然比较突出。
黄淑和表示,要大幅提升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的比率。连续多年不能取得执业资格的,要适时调整到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