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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两名男子于半个月间,连续盗窃一租赁站内铁管共计200多根,后当再次行窃时被抓获。日前,二人均因盗窃罪被东丽区法院判处刑罚,收购铁管的男子也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
今年3月20日至4月6日,四川籍男青年王某、彭某经预谋后,到本市东丽区某工业园附近的一租赁站内盗窃铁管。半个月间,二人盗窃6米铁管20余根,4米铁管30余根,3米铁管200余根。经鉴定,上述被盗铁管共计价值人民币7800余元。后二人分批将窃得的铁管变卖给邓某。邓某在明知铁管是盗窃所得的情况下,仍予以收购。4月6日2时许,王某、彭某再次盗窃时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盘查,二人遂供述了盗窃铁管的犯罪事实。后在王某的带领下,公安机关将邓某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今晚报记者孙启明通讯员丽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