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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斗斗天津市公安局坚持用“主动沟通”维护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深入推进警务公开,通过多种方式与群众零距离沟通,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以民意主导警务,及时改进公安工作。
天津市公安局认为,相互信任是构建和谐的基础,开放透明是建立信任的基石。他们制定出台了《天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则》等58个制度、规定,明确了警务公开的标准、内容、形式、程序以及监督保障措施,通过“市政府信息网”和“天津警务网”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各警种警务规定117项、公安信息310件,积极推行网上报警、网上预约、网上审批等制度,并根据广大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出台、更新服务措施623项,减少行政审批事项6项。
自2003年以来,天津市公安局每年举办2次局领导与“出租汽车司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娱乐业场所经理人代表”座谈会,打造了天津人熟知的“对话品牌”;自上而下建立了110处警工作质量回访制度、未破案件办案进度定期回告制度,使涉案当事人满意度大幅提升;开通了“960111”执法监督服务台,24小时受理社会群众对民警执法工作的举报投诉,逐件反馈落实情况。这些举措保障了人民群众对警务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大大增进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长期以来,天津警民关系总体和谐:一是没有发生严重暴力抗法、暴力袭警案(事)件;二是社会治安稳定、警民关系和谐的局面已成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优势,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7年保持在90%左右;三是民助警、民拥警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全市各种民防力量已发展至近30万人,社会群众见义勇为人数近3年来逐年递增10%,全社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蔚然成风,天津市在全国各省、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中连续7年被评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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