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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家用汽车“三包”政策进行了详细说明。今后,私家车遇到质量问题时,车主退换货将成为可能。
意见稿指出,家用汽车产品售出后30日之内,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身开裂、制动系统失效、转向系统失效、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发动机、变速器、车身因产品质量问题,累计更换总成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制造商按照本规定在“三包”凭证中明示的其它总成或系统,因同一主要零部件产品质量问题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如果消费者选择退货,销售商应当负责退货。
对于家用汽车“三包”政策,消费者表示肯定。车主李女士告诉记者,今年5月她购买了一辆轿车,行驶出4S店店门500米远就出现发动机问题。她要求退货,但4S店表示汽车没有“三包”政策,只能帮她免费维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如能正式出台,将对和她有相同遭遇的车主有非常大的维权意义。部分车主也表示,如今去4S店购车,店员不允许购车者提前试车,只有在交纳车款后才允许;而汽车又没有“三包”政策,即使试车时出现质量问题,4S店也不允许退换。他们感到购车就像抽奖,抽到有问题的车只能自认倒霉。《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实施后,这种情况将彻底改观。 (记者宋雪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