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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解金钊)一名家政保洁人员偷配雇主家钥匙,入室盗窃现金和财物,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25岁的胡某系山东省来津打工人员,在滨海新区从事家政服务工作。日前,胡某利用到事主家中做家政服务之机,偷配事主家门钥匙。由于胡某曾到事主家中做过20余次保洁,对财产情况、居住环境、人员生活规律和起居特点等了如指掌,遂趁事主家中无人之机,使用偷配的钥匙进入,盗走现金5000余元及其他财物,包括戒指2枚、金项链4条(经估算价值2.4万元)。事主报案后,王某被抓获归案。
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