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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首例“学生性侵学生案”出自该校
判赔118万元新台币
据了解,因本次“集体性侵案”而成为焦点的这所台南特教学校,曾在今年二月份爆出台湾首例“学生性侵学生案”。据被害女学生诉讼代理人、“人本教育基金会”工作人员张萍说,被害女学生某天向家长表示下体不舒服,才揭发此性侵丑闻。
该女生患有听力障碍,被学弟“性侵”后,曾通过日记、纸条、周记等方式向老师求救。但老师没有及时给予协助,放任李姓少年对听障女生“性侵”8次。案件审理后,特教学校被判赔偿受害女生118万元新台币。
令人气愤的是,在案件诉讼期间,时任特教学校校长林某还打电话给被害女学生母亲说:“事情既然发生了,他们就干脆结婚吧!”而涉案女老师,事后只是被记一次小过。
此外,该校涉案历程最久的是一名目前读初一的男生,在小学四年级到六年级期间,曾犯下20多起猥亵、性侵女生案。当时校方表示,这名男学生身材健壮,母亲在他小时候就离家出走,家里只剩爷爷、父亲和一名弟弟。该生不懂得与女性相处,加上家长屡次公然在两兄弟面前看色情片,造成男学生的性好奇和性冲动。事后校方强制取消该男生在校住宿的资格,并强制要求其家庭成员每周接受专业机构心理咨询辅导。
校园性侵丑闻当属个案
并不代表台湾特教水平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湾的特教对象主要包括两大类学生,一类是智商超群、潜能优秀的学生,另一类则是身体存在某些缺陷,比如聋、哑、智障等。
对于近日发生的台南特教学校集体性侵案,台湾资深媒体评论员唐湘龙先生称,两年发生128起性侵案,的确骇人听闻,由于校方的长期隐瞒,再加上案件情节严重,因此整个社会颇为震惊。不能否认的是,这所学校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这绝不代表整个台湾特教系统的水平,只是个别情况,不能由此推出其他台湾特教学校也是如此。
现在人们最担心的是,性侵事件对其他学生的影响。
劣师淘汰困难重重
受害学生只能选择转学吗?
深思
据台湾媒体报道,特教学校性侵案件发生后,媒体把目光转向了台湾教师淘汰机制。
台民间团体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每当学生成为受害者时,校长及行政人员会记过免职,对孩子的身心伤害却是一辈子,而那些劣师仍可当家教或前往其他学校任教,工作权依旧存在,多数受害家长则选择转学、转班,另觅适合子女的求学环境。因此,问题并没有解决:“真正该离开的是这些不适任教师,不过,最后往往是家长、学生失望地默默离开。”
依照台湾相关法律,为避免学校发生“校园性侵事件”,若知情而隐匿不报,可依照2010年9月6日与2010年9月16日修正发布的“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成绩考核办法”与“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校长成绩考核办法”,对当事领导和教师记大过。
根据台教育部门的统计,一年仅淘汰不适任教师平均42人。因此,不难发现落实劣师的退场机制,仍旧困难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