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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不能什么都不相信。日前爆出湖北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秭归县的部分账单,据说在20天里,9人巡视组及辅助人员,共花去这个贫困县80.19万元。其中,酒30件,共112056元,每件3735.2元;运动服15件,共40297元,每件2636.5元……
这个“打狼”的故事是假的吧?就像迪庆政府不会为一对艺人的婚礼砸3000万。但很快,湖北省委巡视办主任肖文汉回应说:巡视组没有违规消费,秭归县为巡视组开支总额为114451元,80多万元包括了秭归县过去的办事经费。
这就证明确有此事。然而,就算相信肖主任的说法,这里面也有违规消费呀。比如,按规定,巡视组的工作费用已经纳入财政预算,不需要下面出血。但在湖北省委巡视办的回应中,住宿费“巡视办结算了16000余元,还有15000余元是县委办结算的”。也就是说,按规定巡视组只能住16000余元的房间,却享用了31000元的房间,显然,这违规了。
省委巡视办还承认,秭归县为巡视组支付餐饮生活费57200元、办公用品费9900元、外出考察费29171元,9个人20天,平均每人每天535元。政府有这样的规矩吗?——公务员出差,除去住宿费交通等差旅费,每人每天还可以额外享用下面提供的535元?至于省委巡视办认为被秭归官员私吞的烟、酒、手机、平板电脑、照相机、衬衫、布鞋等物品,如果从来就没有这些物品入账,这一回下级怎敢冒上级的名私吞冒领这些物品?这就间接证明,以往这些物品是可以当做办公用品入账的,是合规矩的。不是有把嫖资开成办公费报销的事例嘛。
其实,明确的规矩还是有的,比如红军的“不拿群众一针一线”,骆家辉只能坐经济舱,招待客人一桌只有8瓶酒——20年前,我随中国青年代表团到日本,日本人做东,每桌只有8瓶啤酒,结果喝了40多瓶,多出的是中国人买单。
咱也有规矩,但把它弄成了潜规矩。(报人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