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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测试仪上显示的数字是174,已经达到醉驾标准。本报记者左庆摄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见习记者刘帅) 9月30日晚8点,济南交警支队在解放东路与茂陵山路交叉口、二环东路高架和平路下路口等多处地段突查醉驾,查处酒后驾驶19起,其中醉酒驾驶9起。
9月30日晚上8点,济南交警支队出动警力350余人次、警车70余辆次,在市区主干道和各大酒店、繁华场所周边路段设置44处检查点检查酒驾。
记者在二环东路高架和平路下路口采访到了醉酒驾车被查处的齐先生。“我就喝了两瓶啤酒,结果就被查到了,以后再也不敢酒后驾车了。我4月份刚刚重新取得驾驶证。”齐先生懊悔地对记者说。
齐先生说,他7点多在华山脚下陪初中同学喝完酒,然后送他们去省化工厅宿舍。“他们也劝我不要酒后开车,我本来是不想送的,但多年不见了,不送觉得过意不去,而且自己又怕车放在那里不安全。”齐先生紧张得不断询问交警将对他作出什么处罚。
面对齐先生的情况,历下交警大队文化路中队中队长卢绪斌说:“检测仪显示他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4毫克,他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根据新修改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我们会吊销齐先生的驾驶证,并且他将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他的我们也将依法处理。”
卢绪斌还提醒大家,国庆节假日期间,驾车出行的特别多,希望驾驶人员能做到“喝酒不驾车,驾车不喝酒”,这样才能过个快乐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