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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代丽丽)昨天,本市最大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启用。这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实体化办事机构,具体承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日常工作,将实现仲裁办案职能与行政职能的分离。
朝阳区人力社保局表示,随着2008年《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两部重要法律的实施,朝阳区仲裁案件大幅度增加,从2007年的3357件飙升至2009年的14000件,2010年维持在10504件,案件总量相当于全市16个区县年案件总量的1/5, 16名仲裁员2009年和2010年人均办案量分别为875件和660件,超出北京市规定的人均办案量130件的6倍之多。工作人员每天加班加点,但案件仍在严重积压状态,从立案到开庭要达4至5个月,严重超出法定审限。另一方面,受场地限制,仅有的10个仲裁庭,每天开4至5个案件,满负荷运转,仍远远无法满足日常需要,导致仲裁员经常要在办公室进行开庭,庭审的规范性与严肃性均受到很大挑战。
这次将劳动仲裁部门从行政部门分离出来,成立专门的办案机构,可以充分提高新形势下仲裁机构对处理劳资纠纷的效能。J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