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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山后,四姑娘山搜救队员对获救驴友颇有微辞
围观
9月30日,9名游客和1名当地高山协作、4名背夫组成的14人户外登山团队进入四姑娘山景区海子沟后12天未与外界联系,四姑娘山管理局组织救援人员进山搜寻。10月12日上午,14人团队安全出山。卧龙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张和民称,驴友们穿越的部分地区是卧龙保护区核心区,并已惊扰了野生大熊猫。有关方面表示,初步处罚意见是对整个驴友团罚款500元,取消三年内再次在四姑娘山申请户外活动资格。此外,四川省山地救援队救援花费的3600元需驴友承担,其余10余万元的营救费用则由政府、景区管理方承担。9名驴友平均每人的违规成本不足500元。
A
我纳税不是为这种人埋单的
获救驴友应补感恩课让“驴友”埋单我不理解
一家门户网站的调查显示,7成以上的网友支持收费,2成多的网友则持反对意见。
孙曙峦:为了救援失踪驴友,四姑娘山景区、小金县多个部门组织300多人参与搜救;除了大量的进山搜救人员外,当地医疗救护、公安、森林消防、武装部、镇上、村上都有人在山外待命,随时准备出发。就在失踪人员平安归来后,当地仍有一支搜救队伍未能归来。而因为当初驴友们进山前谎报路线,更给救援工作增添了许多难度。为了失踪驴友的平安归来,当地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swallow:这些人应该为自己的鲁莽埋单,浪费国家资源。
樵:凭什么让纳税人掏这个钱,我纳税不是为了帮这些人交罚款的。
B
获救驴友应补感恩课
#四姑娘山驴友失踪后续#【救援费用一免再免9驴友只需承担3600元】9名“穿越”驴友下山后像英雄一样,需要省登协提供所有参与救援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联系方式、救援时间和马匹资料......这着实让搜救队员心寒,省登协无奈摇头:“他们对处理这些问题很有经验。”
@成都同城会:他们不是英雄,大家不要学习。超过十万元的搜救费用,谁来买单?这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驴友的态度!是这一违规行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力!
C
让“驴友”埋单我不理解
殷国安:在民众遇险后,本着以人为本的态度,国家有关部门理应采取措施,进行营救,这是对群众生命的重视,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的法律什么时候规定过,如果这种危险状态是由于公民自己的责任造成的,国家则不负有救援的责任,或者救援费用就必须由公民自己负责?
如果这种理论成立,那么,“119”也应该宣布,今后救火,火灾是由谁的责任造成的,就由责任人承担救火费用,如果是自己不小心,甚至自己放火,就更要自付救火开支了;对于跳楼自杀者救助,事后肯定也应该让自杀者付费;公安机关派人处理打架纠纷,是否也要发起打架的责任人负担出警费用?对于违规的驴友,可以依法处以罚款,但对于让其为救援费用埋单,我总觉得没道理。
D
国际上也无通则
青旗沽酒冉冉竹:我哥(在美国)当年和一个小型登山队去爬一座雪山,不属于禁止攀爬的山区,只是当年雪下得很大,他们进山不久就有禁令下来了……后来他们都和家里没有联系了!我们几个家属就联合向州政府救援队提出救援申请了。我记得费用不便宜,好像是每个人4万美刀……而且所有人禁止再攀爬此山,组织那次爬山的哥们比较惨,他被吊销了登山执照……然后每个人还要交5000美刀的罚款……罚款跟救援费用不是一起算的。救援结束之后,他们在一个月之后必须上庭接受法官质询,为何选择有危险的登山区域以及有否登山资格。
媒体人陆汝安:美国在该不该向被救援者收费的问题,也是争议很多。从实际操作来看,在已经发生的救援案例中,一般还是由政府或者民间组织承担费用。但是由于一些搜救事件成本过高,导致公众的普遍不满,目前已经有8个州通过了向被搜救者收费的法律。
E
立法解决纠纷引导驴友
媒体人陆汝安:在户外运动越来越盛行的今天,户外搜救发生的频率会越来越大,我们理应及早填补这一领域的法律空白。这样一来可以减少纠纷,二来也通过法律的威力,督促广大驴友在户外运动时遵守相关规定,减少无谓的遇险,避免公共资源的浪费。
陶功财:可以设置救援基金、户外活动保险,效仿国外,制定并完善“救援费用由被救援者承担”的相关条款。不能再让这些缺乏生命安全意识的违规驴友继续胡作非为,不能再让公共资源被无端浪费。 ·专题整理见贤·
见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