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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常德中院,在每位法官的办公室里,都会发现这样一本册子——《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这是这些年常德中院在人大及社会各界的“外力”监督下,苦练内功的结晶。
从2008年开始,该院沿着“制度治院”的路子,制定完善了涉及干部队伍、司法审判、司法政务等方方面面的规章制度,大到领导决策、审判管理,小到文明用语、文书校印,各个环节都有了制度约束,精细化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这是院长邬文生向全市人大代表作出的庄严承诺。近年来,常德中院在提高办案质量上始终孜孜以求。逐案评查,季度通报,讲评指导,考核奖惩,责任捆绑,问责到人……科学规范的审判管理模式在该院已经固定成型。
2011年,该院又引进了新的审判流程管理软件,对办案全过程实行信息化监控,防止案件程序违法以及超审、执限;修订完善了《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违法审判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严格错案责任追究;推行重大有影响案件邀请同级检察长列席的做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每个星期召开审判委员会,确保重大疑难案件集体把关;规范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和指定破产清算管理人工作,实行网上公布和摇号,防止暗箱操作;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增加量刑透明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制度的约束发挥了效用,近年来,该院司法绩效逐步攀升,多项业务工作和指标已居于全省领先水平。
“以廉洁保公正、以公正树形象”,这是常德中院人的一条重要治院理念。院领导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每年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每名干警签订廉政承诺书,召开家属助廉座谈会,“五个严禁”、“十条禁令”已经成为该院铁的纪律。针对社会反映较多的法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该院联合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召开多种层次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2009年,该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规定》,杜绝法官与律师的不正当接触,受到了省委、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和推介。2011年,又制定了《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实施办法》,重点落实法官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一方退出”的规定,对全市法院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人员进行了全面摸底,目前已经按照要求对相关人员全部回避到位。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从2009年开始,常德中院按照“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驭公信”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2010年,该院一、二审案件公开开庭率分别达到了100%和49.4%,再审申诉听证率达81.8%,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467件,裁判文书上网率68.97%,开展法官进社区等活动28场次,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民意沟通。“了解才能理解,理解才能谅解,谅解才能和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多了一份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在依法监督的同时,对法院工作就有了更多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