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编者按:流浪未成年人是社会弱势群体,是儿童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对他们的救助、保护和教育,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特殊的社会性事业。
近年来,本市民政部门始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对流浪未成年人实施人性化、关爱型的救助服务,加强救助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救助工作职能,注重服务与创新并举,并在全国同行中首推“责任家长”保护教育模式,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全国首推“责任家长”模式
来自外省市的流浪未成年人蓉蓉,今年刚刚10岁,不久前,她被救助站送到天津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在这里,工作人员关洁“认领”了这名小女孩。
刚到中心时,蓉蓉的戒备心理特别强,别人问什么问题都以“不知道”三个字回答。于是,关洁从细微处入手,除了保持和颜悦色的交流外,还从生活上关心蓉蓉。
关洁把自己小时候曾经穿过的衣服找来给蓉蓉穿,把自己曾经玩过的玩具送给她,并且手把手教蓉蓉编织、折纸等手工,还经常从家里带好吃的食品给蓉蓉。真挚的关爱逐渐使女孩冰冷的心融化了,蓉蓉对这个像妈妈一样关怀自己的工作人员产生了依赖和信任……
要知道,这只是天津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推行“责任家长”模式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为使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他们成长特点的需要,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天津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隶属于天津市救助管理站)大胆创新,在全国同行中首推“责任家长”保护教育模式。
该模式由一名工作人员担任1—2名儿童的家长,承担起老师和家长的双重责任,结合每个流浪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生活管理、学习教育、心理疏导等。
“对于处境艰难、各项权益极易受到侵害的流浪未成年人来说,种种原因让他们过早地失去了父母的教育和家庭的温暖,如不尽快重建他们的人格和成长路径,后果堪忧。”
天津市救助管理站办公室副主任黄晓莉介绍道,传统的流浪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模式往往采取集中化的生活管理和学习教育,工作人员每天需要管理数量较多的孩子,但容易忽视他们的个体要求和发展,忽略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使孩子们易产生抵触情绪,而“责任家长”的创新模式,则避免了传统模式的此类弊端,在家庭情境式的相处沟通中,老师与学生的关系被弱化,真正转变为家长与子女的亲情关系。
“因需施教”开展多项教育
“责任家长”模式,以文化知识教育为基础,以思想道德教育为主线,以培养技能为目标,对流浪未成年人实施全面教育,采取系列帮教活动,引领流浪未成年人重建人格路径。
在文化知识教育方面,由于流浪未成年人的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采取了复式混编教育与单独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制订不同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坚持对每个儿童日常授课,保障他们受教育的权利。对于残疾、智障的未成年人,采取了特殊教学,教授他们生活自理、音乐、舞蹈、手工、绘画等课程。
在培训技能方面,为使流浪未成年人回归主流社会时能够自食其力,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在开展文化知识、思想道德、心理矫正等方面教育的同时,“责任家长”组织孩子们开展电焊、家电维修、种植、养殖、烹饪等技能培训,开展特色英语课程,使用全英语教学模式,以游戏形式开展教学活动,提高儿童的学习兴趣,让流浪未成年人在学习的过程中享受教育,提高自身技能。
同时,市救助管理站根据具体情况,整合现有土地资源,新开辟出两处空地供流浪未成年人学习种植、嫁接等技术,并专门修建了一个养殖基地,在培养孩子们树立劳动意识的同时,使他们具备一技之长。
今年年初,已在本市某酒楼担任部门领导一职的孙某,怀着激动的心情再次回到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来看望改变自己一生命运的“责任家长”。据介绍,东北籍的孙某早年在津流浪,没有户口,2007年被救助站送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后,分配给他的“责任家长”为其展开“全方位”照顾。
在朝夕相处的日子里,“责任家长”发现孙某对烹饪这门手艺非常感兴趣,并且在实践过程中多次表现出了烹饪的天赋,为此,中心工作人员找来专业人士对其进行培训,并在其年满18岁的时候提供相关证明,为其找到了一份某酒楼的厨师工作。几年来,孙某在工作岗位上进步很快,如今已经成为该酒店独挡一面的部门领导,谈及自己现在的生活,孙某感慨不已:“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改变了我的命运,‘责任家长’更是我一生的家人,我会经常回家看望我的亲人……”
像孙某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经中心多方努力,已为多名年满18岁的流浪未成年人提供了就业岗位,使其真正能够自食其力。
“多方共建”全社会参与救助
流浪未成年人工作是一项兼具救助性、福利性和管理性的工作。为有效维护流浪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选择正常发展的生活道路,早日回归社会,近年来,在市委和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责任家长”模式得到了健康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支持、参与到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中来。
自2007年至今,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先后与天津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天津逸阳小学、上海道小学、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美术学院等院校组成手拉手互助共建单位。通过共建活动,不仅使流浪未成年人加强了与社会的接触,了解社会知识与信息,而且也懂得了做人的原则和道理。
据了解,这些互助共建单位为流浪未成年人开设了假期课堂,购置了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光盘、益智玩具、跳棋、羽毛球、乒乓球等文娱用品,组织他们参加学习和娱乐,为他们提供课业辅导、电脑学习、英语口语培训、文明礼仪等知识讲座,使孩子们在潜移默化中端正思想、增长见识、愉悦身心。
在思想道德教育方面,救助保护中心经常组织流浪未成年人看望孤寡老人、到北京观看升国旗等公益活动,并与本市多个中、小学、大学院校建立共建关系,开展丰富多彩的互动活动。同时积极组织孩子们观看爱国主义电影,到法院现场听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设法律讲堂,聘请专业法律人士为流浪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法规的宣传教育,使流浪未成年人了解法律、接触法律,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
“敞开心扉”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家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是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性救助、保护、教育的场所,最终目的是使这些流浪未成年人回归主流社会,因此我们在关心、照顾他们生活的同时,采取电话、发信等多种形式,与户籍地联系积极为他们找家。”
13岁男孩张某因与父母吵架而离家出走,被送到中心后,机构领导为其分配了一名“责任家长”,接触中,工作人员发现张某对家庭有一种抵触情绪,不想回家,对自己的个人情况始终闭口不言。
对此,“责任家长”围绕张某的实际情况,展开无微不至的生活照顾,并通过循循善诱的教育启发以及切实有效的心理疏导,最终让其敞开了心扉……得知儿子在天津后,张某的父母连夜从河北省老家赶来,一家人团聚后抱头痛哭。之后,“责任家长”就掌握的情况与张某的父母进行了沟通,让他们了解到孩子的所闻所想,更好的展开教育。
不仅如此,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还积极与媒体协作,2011年春节前夕,与相关媒体共同开展帮助流浪未成年人找家的“暖春”活动,在社会上也引起较大反响。
2005年初,热心群众将一名智力残疾的儿童送到中心,除了知道自己叫周某外,该男孩什么线索也不能提供。在中心生活的日子里,“责任家长”不仅在生活上精心照顾,还特别针对周某的特点,锻炼他的生活自理能力。随着周某一天天长大,帮助他尽快找到家、回到亲人身边,一直是中心“责任家长”的愿望。
“暖春”活动开始后,“责任家长”根据与孩子们沟通过程中掌握的线索、情况进行“报料”。第一批“寻家”刚刚见报,就传来了好消息,周某的信息被其家人从报纸上了解到,家人匆忙赶到中心,并得到了确认。
“幸亏有救助站和媒体的帮助,才使我们一家团聚,非常感谢‘责任家长’六年来对我弟弟的精心照顾和教育,他一定会来看望老师和伙伴们的。”事后,周某的姐姐专程到中心致谢,并为孩子们捐赠了价值4500元左右的米、面、油、衣服等物品。
据了解,经过艰苦不懈地努力,绝大多数孩子在几个月到一年之内都能回到家长或监护人身边,极个别确实找不到家的孩子与当地政府联系,进行妥善安置。
截至目前,全市各救助管理站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已为近4000名流浪未成年人提供了不同形式的救助服务,有60余名智障儿童的智能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200余名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责任家长”模式得到民政部领导的肯定。
谈及今后,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处相关部门负责人张弘科长表示,为了进一步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达到“覆盖广、力度大、服务全、成效好”的救助目标,“十二五”期间,我们将在市内建设市救助管理站分站、市流浪未成年人紧急救助庇护中心,新四区、滨海新区和其他各区将通过新建、扩建、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等模式,加快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和管理,提升改造步伐,形成覆盖全市、适应发展、及时高效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网络。
相关链接:目前,市救助管理站、武清区救助管理站和滨海新区塘沽救助管理站已成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专门的生活救助、医疗卫生、学习教育、心理咨询、行为矫治和技能培训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