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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启明通讯员丽研)一自行车公司采购员与他人预谋后,利用职务便利四次以公司名义向零件供应商订购车架计1400余套,价值5万余元。日前,东丽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该采购员及其同伙有期徒刑1年6个月。
35岁的包某系本市东丽区一家自行车公司的采购员。2010年10月至2011年4月间,包某与武清区农民房某经预谋后,利用可以订购自行车零件的职务之便,先后四次以自行车公司的名义,私自向零件供应商武清区某自行车叉架厂订购自行车车架(总计1490套车架,价值人民币5.2万余元),后由房某假冒烤漆工厂职工的名义提货,销赃得款后二人均分。后二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归案后,包某退缴了赃款2万元,房某退缴了赃款2.4万元,上述款项已发还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