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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011年)5月3日凌晨1时许,澄迈男子苏某升伙同3名男子对一饭店员工实施抢劫,抢得现金30元,3天后被警方抓获。经美兰法院审理,近日依法判处苏某升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苏某升今年22岁。今年5月3日凌晨1时许,苏某升和“阿帅”、“阿超”、“阿二”(均在逃,另案处理)等人,在海甸五中路定安骨头汤店隔壁的烧烤店喝酒时,预谋对定安骨头汤店的员工符某等3人进行抢劫。凌晨2时许,苏某升伙同“阿帅”、“阿超"、“阿二”窜至该定安骨头汤店的员工宿舍,先持钢管对符某3人进行殴打,然后抢走3人手机4部及人民币30元。
案发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3天后苏某升被民警在万华路万华大酒店门口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