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鸡刀解牛>
文/昆明张三
有些事情,只有在对比中才能看出端倪。债务违约的潜在风险,欧洲和美国已给中国上了一课。尽管国情不一样,但缺乏可控制度的拦截和监管,债务危机就像一把悬在头顶的利剑,一不小心就会伤人。
无论是政府发债还是民间借贷,它们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借钱干事。只不过,允许地方发债,借钱的主体从民间变成了官方。
从温州到鄂尔多斯,再到河南,因民间借贷失控而崩盘所导致的悲剧并不鲜见。高额利息的承诺,可以让涓涓细流汇成载舟之江河,但由于缺少有效的监控、拦截措施,最终,在经济环境的剧变中,这江河突变为“猛兽”,既伤人也害己。客观地说,借贷是正常的市场经济行为,举债也并非十恶不赦之举,关键是我们如何将风险降到可控范围之内?地方政府举债,也应从民间借贷危机身上学一些东西,只有防患于未然,才能让好心不办坏事。
20日,财政部网站披露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允许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理论上说,地方发债开闸远比过去任由地方设立投资公司进行贷款的“暗渡陈仓”要阳光和透明———发了多少?用在何处?还剩多少?公众都有知情权,一目了然。
但笔者认为,既然是发债借钱,还是得有一个信用评价来支撑,偿付能力应是其中的重中之重。既然中央放权给地方自行发债,也就意味着中央财政不会再给地方债务兜底,自个欠钱自个还,婆婆不会替媳妇还债,所以这种“放权”绝对不是闹着玩儿的。笔者不由得想起一些地方曝出的挪用救灾款、扶贫款、社保资金的违规之举,在此由衷希望地方自行发债不会步其后尘。
此外,笔者还有一个担忧。过去地方的平台贷主要是面向银行,找银行借钱,但地方自行发债的对象远比银行要广,那么地方政府能不能遏制自己在投资建设方面的冲动?没钱就可以直接找地方百姓借钱,会不会演化出更多的急功近利来? (作者系财经专栏作家、资深媒体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