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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张岩)看到女友偶然捡到的一张转账支票,男子程某通过朋友的公司兑取现金,近日被西城法院以票据诈骗罪判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去年11月11日上午,程某拿着女友捡到的一张金额为3万余元的转账支票,给他开通讯器材公司的朋友打电话,谎称自己有一张别人抵账还来的支票,因急需用钱想将该支票入到朋友公司的账上后提取现金。在骗取朋友信任后,程某提取了25000元现金并全部挥霍。时隔半年之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支票进行诈骗,已构成票据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J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