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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作为个人养老的一种模式,“以房养老”兴起于上世纪80年代,因养老问题的日益严峻,在我国也一再引起关注,并在各地都曾有过试行,但最后都不了了之。
2007年10月,石景山区试点首家通过房屋租赁方式提供养老服务的新型服务模式,该模式在石景山寿山福海国际养老服务中心率先推行,该项目被称作“养老房屋银行”。其服务模式是,由该服务中心与地产经纪公司合作,对老人的房屋进行出租或代卖,所得的房租或房款返还给老人,以抵免在养老院的所需费用,或由老人自行处理。但记者致电服务中心,该中心人员称,该项目确实在推出之后没多久就因问者寥寥早已中止。
记者了解到,上海市从2006年起也在进行“以房养老”工作试点,2007年,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曾试推过“以房养老”模式,但因真正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很少,最终不得不停办该业务。
南京汤山“温泉留园”,此前已在国内首个公开推出倒按揭性质的“以房换养”举措,但最终也杳无音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