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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男子在银行ATM机上看到有一张未拔出的银行卡,贪心之下将卡上的5万元现金转账到自己的账户中,并取出2000元。目前,该男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10月21日上午,市民吴先生急匆匆到塘沽经侦支队报案,称其有现金40余万元的工商银行的银行卡丢失。两天前的上午,吴先生到新港工商银行的ATM自动取款机准备取款,办完业务后忘记将卡取走,回去寻找时银行卡已不见。经过报失查询,卡内的2000元现金被取走,里面的5万元被转到另一账户内。
警方经过对转账账户查询,得知开户人是一名叫张军(化名)的男子,居住在新港某小区。10月22日下午,民警在张军居住的小区对其进行了询问,张军乖乖承认了挪用卡内现金的犯罪事实。原来10月19日上午,张军到ATM自动取款机取款,发现上面有一张银行卡,而ATM显示屏的页面还停留在查询阶段。忐忑不安的他按下了查询键,立即发现卡里竟有40万元现金。在贪欲的驱使下,张军取出2000元现金,然后按下转账按钮,将里面的5万元转到自己的账户中,并在回单位的路上将卡扔掉。
回到保税区后,张军又来到一家银行,将转入卡内的5万元又转到家人的卡中,然后打电话让其将现金取出。
民警提示:市民在ATM自动取款机上取钱时,切记保护好银行卡的密码,取钱后不要忘记将卡拿走;丢失银行卡后,要第一时间到银行挂失,以免造成损失。个人拾取银行卡后要及时上交,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私自挪用卡内现金。(记者常健通讯员赵永明张易廷曹宝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