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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 眼看自己快满16周岁了,想得到的生日礼物不是玩具、蛋糕、手机,而是想趁着非重大犯罪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最后机会”,结伙“修理”他人。近日,一起少年斗殴案引起民警注意,只因为这犯案者都是未满16岁少年。
15日下午7点左右,深秋的夜幕已降临,在开发区一球场旁的工地里,几名少年围着另外两名男生。僵持了十分钟左右时间,围着的少年突然在一个少年的带头下,开始打起被围住的少年。两名穿着运动服的男生准备往外冲,不想其中一名少年顺势拿起地上的一块砖头照着一男生头上砸了过去,男生应声倒下,另一名被围住的男生则跑了出去,并且迅速从包里拿出手机报警。当民警和其家长赶到现场时,打人的几名少年已经不见了踪迹,只留下被打的男生小刘倒在地上。小刘随即被送往就近的医院救治,而几名打人的少年也迅速被指认出来,因为他们都是高中同学。
这几名打人的少年中,为首的就是小周,但是当民警到小周家了解情况时,其似乎并没有过多的惊慌。甚至还提醒他的父母,自己没满16周岁。在民警的仔细讯问下了解到,原来小周和小刘在学校就不和睦,曾经因为买早点排队插队的小事发生矛盾。小周就一直叫嚣着要好好教训小刘,一次一朋友告诉小周,只要未满16周岁,打人是不用判刑的。所以这次眼看自己16岁生日快到,小周竟然真的动起了“狠狠教训”对方的心思,随即找到几名好朋友,声称自己不要生日礼物,只要他们帮忙教训小刘。
目前,此案已经立案,下一步将交由法院处理,小周等人虽可能免于判刑,但依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并不等于不追究责任。”管警官提醒到,虽然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未满16周岁的人只有实施了抢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等8种犯罪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同时,超过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依然需要承担责任。所以小周应承担对方所有的经济赔偿。同时,一旦立案处理,就会留下案底,对以后也会造成影响。(记者龚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