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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袁玮通讯员王夏迎)一些不法分子不满足地铁公交里的“小偷小摸”,转而将贼手伸向万米高空。由于空中失窃的案子还不属高发,乘客防范意识相对淡薄,导致盗窃者得以屡屡得手。近年来,长宁区法院审理了多起高空偷盗的案件。
今年4月,乘坐某航班的王先生向警方报案,称自己背包里的1.48万元人民币被窃。警方随即赶到机场,在已经停靠的飞机上,警方发现,王先生已经将嫌疑人曾某牢牢抓住,两人还不断发生口角。原来,王先生发现有人翻动过自己的包,便拿包检查了一下,发现里面的钱款已经被盗。王先生急忙开始寻找,在寻找过程中,看到曾某腋下夹着一个纸包,怀疑是曾某行窃,于是上前询问,以致发生争执。争吵中,曾某夹着的纸包掉了下来,王先生上前捡起,打开一看,果然就是自己被盗的钱。警方还从曾某身上搜出了4张伪造身份证。
2009年6月,刘小姐乘坐HO1102次航班由温州飞往上海,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她放在行李箱中的粉红色单肩背包被窃贼张某打开,2430元被窃。为了掩盖事实,张某将1430元藏进自己皮夹,其余1000元则夹在座位前储物袋的杂志里,还没等他下飞机,刘小姐发现了钱款被窃而报警,张某被当场抓获。
长宁区法院的法官告诉记者,近年来,高空偷盗案件有上升趋势。这类案件呈现4方面特点:一是地域化特征突出。二是职业化趋势明显,近三分之一的被告有盗窃犯罪前科,且前罪同为空中盗窃。三是作案手段趋同,利用第一代身份证难以查验、便于伪造的漏洞,使用伪造的云南、贵州等偏僻地区的第一代身份证购买机票登记,乘飞行途中乘客放松警惕之机,以摆放、整理物品为掩护实施盗窃。四是盗窃对象集中,主要是放置于行李架上的轻便易携财物,多为现金。
【法官提醒】
乘机时最好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在飞机上摆放行李时,最好放在自己视线前方45度角的行李架上,让行李清楚地控制在视线内。如果有人开启行李架时,最好留心一下。如遇与他人颜色和款式相似的箱、包,要尽量分开摆放。下机前最好确认一下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以便出现问题时第一时间找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