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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编辑:
9月18日,我们一家五口从广州到上海旅游。我们夫妇与岳父母、孩子在布丁酒店上海中山公园店办理入住手续。由于我是香港人,布丁酒店无接待外宾包括港澳台同胞的资格,建议我和妻子入住附近其他酒店。次日下午,孩子尿裤子,我去布丁酒店探望,前台工作人员同意进楼。我呆了20分钟,酒店打电话进房间,说进来时没登记,要求我离开。我不同意,他们报警请来公安人员。香港酒店访客不用登记,更不用说看望自己的小孩。布丁酒店如此做法,让我难以理解。
读者詹先生
【调查附记】
记者致电布丁酒店上海中山公园店。店长丁小姐解释,公安部门规定,酒店访客必须登记。据长宁公安分局朱美华警官介绍,《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经营旅馆业的,应当执行住宿登记、访客管理、贵重物品保管和值班巡查等制度。”9月18日晚,经民警耐心劝说,詹先生作了访客补登记,并当场向工作人员作了口头道歉。公安部门提醒,酒店访客必须登记,这是制度规定,希望外来访客理解配合。
实习生徐思红本报记者顾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