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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全国的瓮安6·28事件过去3年多了,曾经不安的瓮安如今安宁了吗?新华通讯社总编辑何平率记者“走基层”走到了瓮安,亲眼观察,亲身体验,向全国人民报告:这个黔南古城已经从“瓮安之乱”走向“瓮安之治”、“瓮安之变”、“瓮安之安”。
新华社的报道中提及临危受命的县委书记龙长春走马上任后,至少在半年时间里,基本上成了“信访局长”。“那时,无论是在办公室办公还是在会议室开会,总是被排成长队的上访群众堵在门口。”事实情况是,多年来,瓮安因矿群纠纷、水库移民搬迁、房屋强制拆迁、企业改制等社会矛盾导致的信访量逐年上升,而办结率仅为18%。因此,积案过多,积怨过深,积重难返,正是引发6·28事件的重要根源。要想化解民怨,就要敢于直面矛盾。新来的县委书记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3年来,他接访并签批督办的各类信访案件有1000多件,办结回复率为99.6%。全县信访量从2008年的2000多起下降到2009年的600余起,2010年降至60多起。
按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信访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民主权利。可是,个别地方却有一些相关部门的官员,无视公民的权利,唯恐信访反映揭露当地的“丑闻”,影响他们的政绩和仕途,往往将信访群众当做“麻烦制造者”,一方面对群众疾苦麻木不仁,另一方面又企图掩盖现实矛盾,粉饰太平。孰料,矛盾是掩盖不了的,越是掩盖越是积蓄民怨,矛盾也就越尖锐,而人心的损耗、政府公信力的损伤,更是无可估量。可见,认真妥善处理信访,及时地将矛盾化解消弭于萌芽状态,则必将事半功倍,功德无量。
最近,有报纸刊登了包头一位退休职工的“回忆录”。他回忆起32年前的一次信访经历。因孩子的户口问题在当地无法解决,他分别致信公安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局等4个政府机构,共花费邮资3角2分(当时邮寄一封外埠信件仅需8分钱)。一个多月后就收到了公安部门的回信,凭着这封信就把孩子的户口解决了。这位老人最后写道:“这封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局1979年4月17日的回信我保存至今,当年几级公安部门为我一介草民之小事办事效率之高,本人所付出的上访成本之低,对比之下,常使我感慨万千。”
该“感慨万千”的恐怕不仅仅是这位“一介草民”的老人,花3毛2上访,你信吗?但这“历史故事”确实是当年寻常事。低成本的信访背后,是政府工作人员对百姓的极端负责之心,而高效率为“草民”排忧解难,矛盾便自然消除了。要是数年前的瓮安也能照此办理,还会有后来的“瓮安之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