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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29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兵役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
这一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根据这一决定作了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在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中增加了指纹信息,并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为了防止公民的指纹等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予以治安拘留,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同时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还规定,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并增加规定,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