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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李某和林某等人游手好闲,经常出入网吧、KTV娱乐场所。为了满足出入娱乐场所的消费需要,李某、林某伙同他人先后四次到当地的苗圃基地盗窃橡胶苗等财物共计9901元。案发后,林某主动投案自首。
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林某犯盗窃罪。鉴于林某案发后主动自首,且犯罪和审判时未满十八周岁,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同时,向林某发出“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间进入网吧、夜总会、迪厅等娱乐场所。
-法官说法
禁止令可预防再次犯罪
法官庭后表示,“禁止令”制度是对缓刑制度的一种完善,禁止犯罪分子从事容易诱发其再次违法犯罪的特定活动,是适应对其改造的需要,也是预防其再犯罪的需要,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林某沉溺于网吧等娱乐场所,最终因无钱消费而进行盗窃。法院判令其在缓刑考验期间内禁止出入网吧、迪厅等娱乐场所,可有效地预防其再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以达到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吴晓锋胡娜曾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