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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每年拨款160多亿元,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中央还将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提高1元,达到小学生每天4元、初中生每天5元。
这一公益性政策的出台实施,既是政府加大民生投入的体现,也是对弱势群体的帮扶。这让所有热心公益的人士都备受鼓舞。但政策出台之后,如何落实,也是一项考验。珠海一幼儿园,每月收取学生家长伙食费共约6万元,实际上支出不到1万元,天天让孩子吃清汤寡水。贵州省遵义市东风小学为了捞钱,居然采购腐烂的番茄、打蔫的茄子、菜帮烂叶、槽头肉给学生吃……面对那些从学生口中“偷食”的人,我们怎能不设防?
《中国青年报》也就此表示担忧:一个惠及2600万名学生的计划项目,能不能得到良好实施?对此,《北京晨报》评论员提出,营养补助餐费要真正“营养”孩子,就需要拥有强有力的监督,需要阳光操作。中央什么时候下拨,什么时候到哪一级,学生的“营养”餐究竟如何,这一切的信息都需要有一个公开的平台,而更要赋予家长能够监督学校食堂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