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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女人,其实是对母女。
年纪轻一些的女人姓翁,已经有个家庭,还生了一子一女。她在海盐武原镇上的一家饭店里当服务员。这年8月份,一名姓包的男子到饭店来吃饭,一来二去和翁某熟了,二人很快发展成婚外情并且开始同居。
很快,包某离了婚,并催促翁某也离婚,两个人再组建一个家庭。可翁某不愿意。大概觉得被骗了的包某开始威胁她,要挖其双眼、砍其双脚。
纠缠得烦了,翁某起了杀心。就在这年11月18日晚上,她将安眠药事先溶解在啤酒中,哄包某喝下后,用石头砸死了这个男人。
随后,翁某叫来母亲一起处理尸体,两个人商量,把尸体搬得远一点,找个荒郊野外埋了。
最终,搬运尸体的过程中,被罗林的堂叔碰到了……
“讨价还价”的最终结果,是翁某母女答应4个人40000元钱。隔了一天后,罗林从堂叔手上分到4000元。钱是拿到手了,可毕竟这是杀人案,心中害怕的罗林逃回了四川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