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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 随着时代发展,通过网络、婚介所征婚的方式逐渐为大众所接受,但征婚诈骗案件也随之而增长。汉沽的高女士在婚介所征婚时就遇到了骗子,既被骗了财又被骗了色。如今,高女士要将婚介所告上法庭,婚介所能否赔偿她的损失呢?
32岁的高洁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今年5月在朋友的推荐下,高洁在某婚姻介绍所进行了婚介登记,并交了200元服务费。婚介所承诺,“不成功全退费”,并发给高洁一张会员卡。5月,43岁的李强也到婚介所进行了登记,婚介所将李强的个人情况及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登记入档。后来,婚介所认为两人情况较符合,将李强介绍给了高洁认识。
李强高大英俊,能言善辩,高洁很快就坠入了情网,并与之同居。后来,高洁发现李强的真名叫李建强,每次提到结婚的事,李强总是支支吾吾。10月初,李强说回老家办手续,找高洁借了2万元后就失踪了。高洁此时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她又气又急,赶紧报了案。随后,高洁得知李强在老家已经结婚,现在下落不明。高洁认为,现在的局面都是婚介所审核资料不严造成的。婚介所应该退还服务费,赔偿自己被骗走的2万元,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
婚介所辩称,他们只负责婚姻介绍,对李强使用的身份证、离婚证是真是假婚介所不具有鉴别能力,而且征婚须知中也明文规定:“交往期间,双方不要有经济往来,否则后果自负。”所以,该婚介所拒绝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律师说法
汉沽法律援助中心李岩峰律师认为:高洁在婚介所登记并交费后已经与婚介所形成婚介服务合同关系,婚介所按合同应该向高洁提供婚姻介绍服务,婚介所负责为高洁选择符合条件的男士作为其男朋友,婚介所应当谨慎地处理该事务,包括审查男士的身份、了解其品行,符合条件的,才能向高洁介绍。
由于婚介所在审核证件时,手续不严格,存在过失,应退还高洁交纳的200元的服务费。但是,即使李强身份虚假,也不能必然造成高洁被骗。高洁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各种后果,故其被骗与婚介所无关,其要求婚介所赔偿被骗走的2万元和精神损失费,不应支持。(记者 刘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