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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三名外地男子尾随从银行支取4万元现金的老妇,途中上演遗落巨款的骗局实施抢夺。日前,红桥区法院一审判决,三人均犯抢夺罪,分别判处四年半至七年有期徒刑。
案发当日,高某、卢某、于某经预谋后至红桥区某银行尾随一名刚取完钱的老妇。卢某骑自行车经过老妇身边时,故意将一个塑料袋掉落在地,露出疑似百元钞票。随后,高某骑车路过将塑料袋拾起,以分钱为由与老妇搭话,将其骗至附近居民楼里。这时,卢某赶至居民楼,谎称丢失大量现款,并与高某相配合,以查验自己丢失的钱财为由骗老妇拿出自己刚取的4万元现金,趁老妇不备将钱抢走。卢某、高某以及在楼下负责望风的于某一起逃逸后瓜分赃款。被害人立即报警,公安机关将高某等三人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卢某、于某行为构成抢夺罪。一审判决,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万元,卢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于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通讯员温金凤记者冯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