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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起,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客货运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集中培训。
接受交通安全集中培训客货运驾驶人包括现场和非现场受处罚的交通违法客货运车辆责任驾驶人,不含违停车;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负同等及以上责任客货运驾驶人。
集中培训由区县交警支队统一举办,由安监交警负责授课、测试、监考及确认参训驾驶人。各区县交警支队应核实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汇转驾驶人是否为职业客货运驾驶人并确定须参加集中培训驾驶人名单和培训时间,向培训驾驶人所属单位下发书面培训通知,要求企业通知驾驶人参加脱产培训。集中培训4课时要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报近期重大交通事故和讲解交通安全常识、职业道德,观看“危在瞬间”光盘并接受闭卷测试。
交管局安监部门要求,没按要求组织所属驾驶人参加集中培训或参与率低于50%的专业运输企业,要依据责任制规定采取限期整改措施,暂停办理单位机动车申请检验合格标识、车辆变更、过户手续和驾驶人换发驾驶证、提交体检证明手续,至应培训驾驶人培训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