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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一旦选择诉讼维权,最大的顾虑就是拖不起。为满足当事人快办快结的诉讼愿望,东丽区法院专门成立了速裁庭,将事实清楚、权责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直接分流到速裁庭,平均结案时间只有3.6天。
平均结案时间3.6天
速裁庭突出的就是一个“快”字,即立案快、审理快、履行快。速裁庭审案不拘泥于传统的“调查-辩论-判决”三段式格局,开门见山,只审查当事人争议内容,然后当庭审判,当庭打印发放裁判文书。
近日,在东丽区法院速裁庭内,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债务人将10万元欠款如数交到了债权人手中。这位债权人告诉记者,他于前一天早上到该院立案,立案庭工作人员查看了其所持借条及相关证据,并得到其同意调解的答复后,即将案件转给速裁庭。法官收案后,当即致电被告一方,向其讲明情况、辨法析理,被告方认可了速裁程序,当天下午就来到法院,与原告一起接受法官的调解,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随即履行了还款义务。债权人激动地说,自己想都不敢想这么快就能收回这笔钱。
据了解,按照一般的案件流程,从立案到结案需要3个月到半年时间,最快也要40天,而速裁庭的平均结案时间只有3.6天。
调解矛盾成主要工作
速裁庭受案的前提之一就是当事人同意调解,所以该庭法官最主要的工作不是一敲法槌判决了事,而要苦口婆心、不厌其烦地为矛盾双方进行调解。
2010年2月,速裁庭受理了一家物业公司起诉28名业主物业服务合同案。这批案件由于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原、被告之间矛盾非常尖锐。速裁庭接下此案后,分由副庭长陈凤霞亲自办理。当时正值严冬,陈凤霞顶着寒风挨家挨户敲门送达诉状。面对敲门不应的,她就耐心等候;面对牢骚满腹的,她就耐心倾听。一个星期后,她不仅将诉状全部送达完毕,且将案件的基本情况摸得一清二楚。在此基础上,她又做了物业公司一方的工作,让他们站在业主的立场上换位思考。没多久,双方达成谅解并签订了和解协议,28名业主全部按照协议履行了给付物业费的义务。
办公室里找不到法官
司法界流传一句话:迟到的公正也是一种不公正。为了避免这种“不公正”,速裁庭的法官们恨不得脚踩风火轮,肩上插翅膀。
2011年春节前夕,30多名农民工来到东丽区法院起诉一家企业,要求给付所欠工资共十几万元。在了解情况后,副庭长陈凤霞马上赶到这家企业,找到负责人。而负责人表示其已将工资款交给包工头,在陈凤霞的要求下,负责人联系上了这名包工头并将其叫到现场。经过陈凤霞的一番论理说法,包工头随即回去取钱,并于当日下午将工资如数发给了这些农民工。
据统计,速裁庭全年调解结案500余件,而全庭办案的法官只有三名,这就意味着他们每人在一年中要审理近200起案件,以每年200个工作日计算,大约每天要结一个案子。速裁庭共有两个法庭和一个接待室,除去外出送诉状、调查,法官们的全部工作时间几乎都是在这里度过的。陈凤霞对记者说,如果工作时间想找他们,千万别去办公室,因为你一准儿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