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日常生活中,发生汽车刮蹭等小事故在所难免。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双方一定要冷静处理,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日前,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因汽车刮蹭纠纷引发的聚众斗殴伤人案件提起公诉。
2010年10月10日20时许,被告人吴某某驾驶轿车,在经过天津市某大学后门时,车辆的保险杠与门口的墩子相撞,为此吴某某与校门口执勤的保安发生争吵,随后吴某某打电话先后纠集谭某某、张某某等人驾车前来,将大学的前后门全部堵上。吴某某的朋友驾车堵在大学的后门不让车辆通行,堵塞了一小时左右。张某某驾驶一辆贴有殡葬标志的面包车堵在大学的前门,堵塞三十分钟左右。在此期间,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让被告人张某某将车挪开,张某某不但不听劝阻,还用电话联系堵在后门的谭某某前来“支援”。吴某某、谭某某赶到学校前门后,三人对两名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殴打,分别造成二人轻微伤和轻伤的后果。随后,民警赶到现场将三名被告人抓获归案。最终,河东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吴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谭某某、张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记者赵首蕊 通讯员杨蕊 赵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