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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三名男子伪造他人身份证租车,再将车辆抵押骗取钱财。团伙成员相继落网后,日前外逃两年的余犯孟某投案自首。经河东区检察院公诉,孟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刑2年。
现年36岁的孟某无固定职业。2009年,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张某、王某。闲聊中,张某提出一个“来钱快”的办法:倘若能够冒充他人租来汽车再办理抵押,一定能赚一大笔钱。
张某的提议令孟、王二人“茅塞顿开”,三人决定赌一把。此后,张某利用以前帮助朋友李某办理银行卡时遗留的个人资料,委托办假证的人伪造了姓名为李某但照片为王某的身份证、驾驶证和户口本。2009年3月,三人先后来到本市三家租车公司,由王某冒充李某,租出桑塔纳、马自达和宝来轿车各一辆,将桑塔纳车抵押给他人,得款3万元。然而,在办理第二辆车的抵押手续时,因时间过长被租车公司发现车辆逾期未还,立即用GPS系统将车锁住并追回。张某、王某随之落网。
得知同伙被抓,孟某仓皇而逃,终日惶惶不安。2011年5月,孟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检察机关认定,孟某参与3起合同诈骗案,涉案车辆价值经鉴定共计27万余元。近日,法院经审理认为,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在签定、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其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综上,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记者解金钊通讯员于秀珺邢纪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