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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追究公车私用“小题大做”?
“如果要较真起来,公车私用当然不妥当,不过现实中其实也没那么严格,私下用用很正常啊,习以为常了。”深圳市民胡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以前他大学同学父亲是公务员,有时会看到同学的爸爸开着单位的车送他同学到学校。
“绝对不是小题大做。”在深圳当代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看来,公车私用并非小事,每年中国在公车的采购、维护、日常消耗等方面的支出便高达3000多亿元。“公车私用现象非常普遍,不仅是深圳,全国都这样,这是一种腐败形式。”刘开明提出,公车改革喊了好多年,公众也很关注该问题,但多年来一直没有太大改变,对此他深感无奈。
刘开明引用了若干年前香港一名税务主管利用公车顺便买菜便被撤职的典型案例,他认为公车私用现象说到底就是体制的问题。“真正去做,其实一点也不难,但一直没改变是因为决策者本身就是享受公车的人群。”他提出,如果公车的花费支出由民众决定,使用公车的制度透明化,以供市民监督,与国际接轨,那么要解决公车私用的现象并非难事。
-处理意见
昨日下午,福田区委宣传部向记者转达了纪委的四点处理意见:
●针对凌小红事件党纪立案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其进行处理;
●此次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比如受害人赔偿、车辆维修等,都由当事人承担;
●完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查缺补漏,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全区各单位重申纪律,加强检查,严格管理。
凌小红2010年11月底才调任沙头街道办,工作非常认真,但由于做事情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不留情面,估计也得罪了一些人。此前凌小红的母亲病重,凌小红便想着带母亲外出游玩散散心,而欧池昌的老家刚好在那边,于是用了单位公车,结伴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