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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天津市妇女发展规划》和《天津市儿童发展规划》经天津市政府批准,正式颁布实施。11月18日下午,天津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01-2010年天津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的主要情况和2011-2020年天津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特点及主要内容,市妇儿工委副主任、市妇联主席朱丽萍和市教委、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等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有关领导回答了现场记者提问。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2001-201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以下简称两个纲要)。同年,本市颁布实施了《天津市妇女发展规划》和《天津市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两个规划)。十年来,两个纲要、两个规划的各项目标得到积极落实,天津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状况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妇女儿童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这十年是天津妇女儿童发展的历史最好时期之一。
天津市妇女儿童发展新规划提出了今后十年天津市妇女儿童发展的总目标、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是全市未来十年专项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十年妇女儿童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新规划充分体现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统筹兼顾、持续发展以及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将新规划编制与我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同步,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相一致,统筹考虑未来十年妇女儿童的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持续推进,推动男女平等发展,儿童优先发展。
新规划突出特点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目标定位上,立足天津城市定位,参照发达省市和地区水平,发展目标力求保持全国前列。新规划有60项指标高于国家纲要规定。二是在可操作上,妇女规划可量化指标达到63项,比上一轮规划翻了一番。儿童规划可量化指标达到49项,比上一轮规划提高了58.1%。在教育领域还设立了阶段性目标。三是在体现均衡发展上,注重缩小城乡妇女儿童在文化教育、医疗服务、社会保障和福利等方面的差距,注重维护流动妇女儿童的教育、卫生等权益。
新妇女发展规划共设定7个领域,包括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比上一轮规划增加了妇女与社会保障领域。共设60项主要目标,86项策略措施。新儿童发展规划共设定5个领域,包括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比上一轮规划增加了儿童与福利领域。共设58项主要目标,65项策略措施。
新闻发布会上,妇儿工委有关领导就记者们比较关心的妇女儿童发展问题如“学前儿童入园难”、“控制出生缺陷”“妇女参政议政”、“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