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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汽车刮蹭本是小事故,可一些当事人不能冷静处理,结果因为一时冲动,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日前,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因汽车刮蹭纠纷引发的聚众斗殴伤人案提起公诉。
2010年10月10日20时,被告人吴某驾驶轿车经过本市某大学后门时,汽车保险杠与门口的墩子相撞。为此,吴某与校门口执勤的保安发生争吵,随后打电话纠集谭某、张某等人驾车前来,将大学的前后门全部堵上。吴某的朋友谭某驾车堵在大学后门不让车辆通行,堵塞了一小时左右。张某驾驶一辆贴有殡葬标志的面包车堵在大学的前门,堵塞交通30分钟左右。在此期间,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让张某将车挪开。张某不但不听劝阻,还用电话联系堵在后门的谭某前来“支援”。吴某、谭某赶到学校前门后,三人对两名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殴打,造成二人分别轻微伤和轻伤的后果。随后,民警赶到现场将三名被告人抓获归案。最终,河东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吴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谭某、张某犯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记者王学军通讯员杨蕊赵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