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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北京城管发布了“三个严禁”和“四个不准”,在执法过程中严禁打骂、侮辱相对人;不准强行暂扣物品……那么,天津城管在这方面做得怎么样呢?
对于天津城管来说,“三个严禁”早就开始履行。“凡打骂、乱砸以及影响市民生活的执法行为,一旦发现都将受到处罚。”昨日,记者采访了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相关负责人了解到,今夏本市综治队容风纪纠察队成立后,专门针对城管的执法行为以及自身形象进行规范,城管与小摊贩发生冲突的事件逐渐减少。
冬季占路摆摊增多
今夏,由市综合执法局组建的队容风纪纠察队正式成立,专门针对城管的执法行为以及自身形象进行规范,凡在执法过程中有违规现象的城管人员将受到处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取消评优资格,甚至给予行政处分。几个月来,效果良好。“冬季,占路摆摊明显增多,尤其是市场外溢情况凸显。”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要求执法人员文明执法,避免和小商贩的冲突。”市综合执法局队容风纪纠察队分为5个组,共40余人,全天候、全区域地深入到市内六区进行纠察。
“三个严禁”早就开始实行
对于本市城管来说,“三个严禁”早就开始实行。“文明执法的首要一点就是禁止打骂,避免和小摊贩起冲突。严禁吃拿卡要和通风报信一直是我们对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相关负责人称,但“四个不准”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但为了维护市民的正常生活环境,我们也在培训中强调,禁止沿街追赶小摊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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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管发布的“三个严禁”是要求城管队员严禁打骂、侮辱相对人;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向相对人通风报信。“四个不准”是要求城管队员不准强行暂扣物品;不准强行上车检查;不准追赶行进中的车辆;不准追赶奔跑中的相对人。(记者黄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