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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上午8点钟,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来到省信访接待处,按照执行、申诉、再审等类别进行了分工,就投入到紧张忙碌的接访工作中。根据海南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安排,海南高院安排法官在省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安排接访。当日,省高院领导和有关庭室的负责人、法官对来访的70余名群众进行了接访。
古稀老夫妻愁眉苦脸来面带微笑回
两位老人韩某、陈某(女)相互搀扶着走进了接访室,曾繁森赶快让他们坐下慢慢说,老人坐下后道明了来意。韩某原系华侨,1953年,落实土地改革时文昌政府明确了他的争议地的土地使用权,但1998年文昌市政府又将土地使用权颁发给了第三人,1999年海南中院(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了文昌市政府给第三人颁发土地使用证的行政行为。但这么多年过去了,文昌市政府都没有履行法院判决。曾繁森耐心地听取了老夫妻的诉求,并仔细阅读了相关的判决书等材料,他告诉上访人,法院将会发出正式的公函,要求政府尽快履行判决书的内容。另外一方面,也会向文昌市政府的上级政府反映情况,由上级政府指令文昌政府履行法院判决内容。老人听后,一直紧绷的神经有了舒缓,脸上也有了笑意,对法院的答复表示非常满意。
离婚财产分割难法官耐心给说法
白头偕老是每个人的梦想,可是婚姻中总会有不幸,住在琼山的蒙某(女)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2010年6月,她与丈夫林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对财产进行了分割,琼山某处的一栋3层楼的房屋一层归女儿,二层归蒙某,三层归儿子,海甸岛的一栋房子归林某所有。双方离婚后,蒙某对财产分割有异议,起诉到法院,琼山法院一审、海口中院二审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予以了承认。蒙某认为协议书的内容不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但又提不出证据。接访法官听取了她的诉求,并查看了相关材料,对蒙某进行了释法说理,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意思表示,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将会对协议书予以认可。从现有材料看,协议书的内容不存在违反你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但既然你提出了异议,我们也会对案件进行审查。蒙某听后,对法官的答复表示满意,会等待法院进一步审查的结果。
据悉,省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此项活动从2009年6月开始,每天都有一名省信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到场接待群众来访,这是海南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长效机制的一项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