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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金晓玲报道一辆校车每天早晨“跑3趟”、学生等待时间过长等现象,有望在明年得到解决。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沈阳市义务教育条例》明确提出校车实名制管理制度,将保障校车安全上升到立法层面。
《条例》规定: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校车的管理,交通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校车登记和驾驶人资格审查制度,加强对校车及驾驶人的管理;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校车的行车安全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教育,建立学生乘坐校车实名制管理制度;校车应当按时、按线、按定员行驶。
据介绍,目前沈阳市注册校车数量为1650辆,一些地区校车数量有限,单条线路运行时间过长,导致一辆校车每天早晨要往返跑3趟,住得较远的学生甚至要提前一两个小时离家等车。目前,沈阳市正酝酿通过增加校车数量等方式解决这一问题,此项工作有望列入明年政府为市民办实事计划中。
同时,《条例》规定,为确保“校车实名制”落到实处,学校要对乘坐校车的学生登记造册,按名上车、坐定点名,如果学生某日不乘坐校车则需要提前请假。据悉,目前沈阳市很多有校车的学校已经开始执行。
此外,《条例》还明确,学校或者教师不得利用假期、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或者讲新课。这意味着,即使是在初中三年级这样的“关键时期”,假期有偿补课或者讲新课也是不被允许的。
图为沈阳市某小学门前等待接送学生的校车。
□本报记者/郑磊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