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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本市已完成了“黄标车”治理方案的制定,即将对污染空气的“黄标车”开展全面治理。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连国I排放标准都未达到的汽油车,或排放达不到国III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黄标车”是空气主要污染源之一,一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14辆国三绿标车的排放量,相当于28辆国四绿标车的排放量。目前,本市机动车已达200万辆。其中,黄标车29万辆。在29万辆黄标车中,柴油车10.7万辆;汽油车18.0万辆。
治理“黄标车”,是本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的一项重要内容。本市将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在“十二五”期间,重点淘汰国家明确要求的和车龄长、污染重的11.3万辆;剩余的17.4万辆以及由于国家“黄标车”界定标准的调整而增加的黄标车,将按照国家今后确定的新要求,继续开展治理和淘汰工作。
本市即将启动“十二五”期间的11.3万辆“黄标车”淘汰任务,主要包括2001年以前注册的柴油黄标车2.4万辆;2001至2005年期间注册运营的柴油黄标车1.9万辆;1999年以前注册的部分汽油黄标车约7万辆。完成以上11.3万辆的治理任务,本市可实现氮氧化物减排量2.07万吨。
于此同时,本市还将在车用燃料上源头治污,鼓励生产、使用含硫量低的国IV标准油品。据京沪穗实施国IV油品前后比较,国IV相对于国III标准,轻型汽车单车污染物排放将进一步降低50%左右,重型汽车单车排放可进一步降低30%左右。因此,实施国IV标准燃油对本市的机动车尾气污染减排将起到积极的作用。(记者霍艳华 通讯员闫平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