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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立足审判,强化青少年违法犯罪源头治理,已成为摆在各级法院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滨城区人民法院注重能动延伸少年审判职能,逐步建立起“向纵深延伸——寓教于审重挽救、向后延伸——跟踪帮教重矫正、向前延伸——法制教育重预防”为主要内容的青少年违法犯罪防控机制,成效显著。2010年与2006年相比,滨城区未成年犯罪案件数、犯罪人数分别下降67.59%、75.92%,未成年缓刑犯重新犯罪一直保持零纪录。
一是纵横延伸,寓教于审,重在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涉世未深、心智尚未成熟,其可塑性、可教育性较强。我们通过自行设计独具特色的少审工作标志、椭圆形审判台和爱心帮教室等硬件建设,不断创新深化理念载体,努力让未成年被告人感受到少审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寓教于审、审教合一”等理念已经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的浓厚氛围。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推行圆桌审判模式、社会调查员制度和判后“法官寄语”制度等措施,加大非监禁刑适用力度,在刑罚适用上坚持“可判可不判的,以不判为主;可缓可不缓的,以缓为主;可免不可免的,以免为主”,切实保护失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是向后延伸,跟踪帮教,助其回归。未成年犯自制力较弱,回到社会后备受非议、歧视,自卑感和负疚感容易使他们产生逆反心理,甚至自暴自弃。要使未成年犯逐步融入社会,避免重新犯罪,法院必须主动将少审工作向后延伸——建立跟踪帮教制度,让他们切实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帮助他们走出阴影,重塑人生。我们的做法是:建立帮教档案——让每一名未成年犯不被遗忘,根据档案记录内容定期对未成年犯行为表现进行研判评估,确定帮教方向、内容和措施,使帮教工作有的放矢;每月与缓刑犯谈心——对未成年犯进行动态管理,让其定期向法院汇报学习、生活、工作、思想等情况,确定下一步缓刑帮教的措施;构建帮教网络——让社会都来关注失足青少年,已经由法院联合综治办、公安、检察、妇联、团委等部门,开展无违法犯罪社区活动,与市教育局签订了《关于解决被判缓刑未成年犯返校复读及升学不受歧视问题协议》。
三是关口前移,强化教育,防患未然。注重少审关口前移、发挥职能优势,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违法犯罪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多年来,我们坚持把送法进学校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法官们热心受聘为全区23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年到学校开展法制授课20次以上,热心选取青少年犯罪案例精心编写“剧本”、组织指导在校学生开模拟法庭,热心选取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件到案发地学校公开审理宣判、组织师生家长共同集体旁听,热心联系在校师生到监狱、看守所、少管所等地参观、组织举行警示教育,所有这些普法教育活动都对教育引导青少年学法守法、辨别是非、远离犯罪起到了潜移默化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