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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无业男子为自己披上军长之子的华丽外衣,由此骗得多名被害人信任,后以能办学校、办工作为由诈骗现金20余万元。日前,该男子已被河西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处罚金5万元。
48岁的刘某,本市人,无业。2009年8月,刘某与周某相识后,冒充军队高级军官,取得周某信任。在二人交往期间,刘某以办事或交房租为由,骗取周某人民币3万元。2010年4月,刘某又给自己编造了原六十六军军长之子、军队高级军官的假身份,以此取得李某的信任。同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刘某谎称能帮李某之子张某考取国防生且承诺毕业后包分配,分3次以好处费、服装费等名义骗取李某现金4.8万元。此后,刘某又于同年7月间,先后以军长之子的假身份,以能帮忙购房及调工作的谎言,骗取被害人范某、陈某现金计14万元。公安机关接报警后,于今年4月8日将刘某抓获归案。(记者孙启明通讯员邢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