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天津和平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骗取医保基金16.5万元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记者从天津市社保中心了解到,今年社保、公安两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今后将联合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只要把卡给我保健品走医保
刘某是某保健品直销员,谎称自己原是三甲医院的大夫,经常利用工作之便到处以讲座形式授课。在一次讲座中,刘某发现很多听课人员都有医保卡,便起了歪念。他告诉听课人员,你们吃这些保健品可以走医保,只要把卡给我。就这样,讲完课后刘某把梁某、王某等人的医保卡收入囊中,同时给他们保健品作为交换。每天刘某都拿着这几人的医保卡辗转多家医院冒名就医,超量购买治疗糖尿病的药品,并将药品倒卖给药贩子。后来,刘某从参保人员手中骗来的医保卡越来越多。
骗保16.5万元获刑5年6个月
刘某的违法行为引起医保管理部门的注意,天津市社保中心通过医保实时监控系统发现刘某违规骗保的多项证据。社保中心报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通过调查发现,2009年2月至9月,刘某使用梁某、王某等人的医保卡,在天津市多家医院大量骗购治疗糖尿病的药品并非法倒卖套现。经查实,刘某骗购的药品价值24万多元,其中社保基金支付16.5万元。
日前,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和平区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社保公安联动打击骗保行为
今年社保、公安两部门成立社会保险反欺诈联合办公室,联合防范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和刑事案件侦查、筛查比对在逃犯罪分子信息,建立联动协作机制。
医保卡(社保卡)只限本人就医时使用,不能出借给他人。参保人如把自己的医保卡交由他人使用,一旦超过本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当事人自己再生病时,就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了。另外,明知医保卡不能购买保健品或其他商品,而为了个人私利心存侥幸,本身就是违规骗保行为,一旦发现就要承担骗保责任,轻则停卡、退款、上黑名单,影响今后刷卡就医,重则还要受到法律制裁。
天津市社保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发现欺诈违规骗保现象,可拨打社保中心稽核监督部门的举报电话23030390,还可采用当面举报、信函或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形式举报,有关部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记者 侯砚 通讯员 曲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