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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沈阳某民营企业员工孙女士找到单位财会,希望将自己年终奖的数额从18001元降低到18000元,这是怎么回事?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根据沈阳市地税局的说法,今年的年终奖仍将按照去年的方式计算,只不过对应了新的税率。因为新临界点的出现,孙女士多拿1元年终奖要多扣1155元的税,这成为她主动要求降低年终奖的原因。
年底临近,又到单位发年终奖的时候了。经历了国家税务总局“第47号公告”假新闻风波后,年终奖究竟按什么标准来扣税变得扑朔迷离。关于今年年终奖采用哪种扣税方式在网络上传得沸沸扬扬,让人真假难辨。昨天,记者从沈阳市地税局个税处了解到,在新的年终奖标准出台之前,今年的年终奖分配仍按去年的方式扣税,但对应的是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今年9月,国家刚刚调整了个人所得税税率,从过去的9级税率调整到7级税率,同时也相应地出现了6个临界点,造成部分数额的年终奖仍会出现“多发少得”的情况。
计税须知
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
沈阳市地税局相关人士表示,个人取得年终奖金是采取分摊计税的方法计征个税,单独按照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步骤如下:
1.雇员取得的年终奖÷12查出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雇员取得的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年终奖应缴个税
7级税率的6个临界点
辽宁致通振业税务师事务所所长陈澎告诉记者,今年9月新个税法实施后,税率由9级缩减为7级,临界点也由原来的8个缩减为6个,最低一个临界点变为18000元。
[18001元-19283.33元]
[54001元-60187.50元]
[108001元-114600元]
[420001元-447500元]
[660001元-706538.46元]
[960001元-1120000元]
踏入临界点,多拿1元恐多缴1155元税
以一家公司的刘女士为例,刘女士每年的年终奖都固定为19283元。按照新的税率计算,刘女士今年应缴税额为19283×10%-105=1823元,而单位其他员工年终奖为18000元的,缴税额只有540元,两者相差1283元。
“年终奖比18000元的员工多1283元,扣完税后,最终到手的钱却和人家一样多。这是许多员工都无法接受的事实。”辽宁致通振业税务师事务所所长陈澎说,如果年终奖像孙女士那样是18001元则更惨,只多1元钱,却需缴税1695元,比年终奖18000元的要多缴1155元的税。而年终奖是960000元,应交税330495元。如果年终奖多1元变成960001元,应交税将会达到418495.5元,两者相差88000.5元。
相关对策
部分年终奖做进工资能避税
年终奖发得多,到手的钱反而少了。对于这种遭遇,多数员工都感觉难以理解。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其实只要企业能够做到灵活运用,完全可以做到避免年终奖“多发少得”的现象。
沈阳某企业财务总监周先生告诉记者,他在给员工发放年终奖时就已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去年给员工发放年终奖,其中一个员工是24000元,另一个是25000元“如果按正常的方式扣税,后者的年终奖名义上比前者高出1000元,但要多缴税1250元,到头来实际拿到手的钱比前者少了250元。这对年终奖多的员工太不公平了。”
周先生表示,这种情况下,就应该考虑把年终奖为25000元的数额分解一部分到工资里,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结果。对这种方式,陈澎非常认可。她表示,仍以年终奖19283元的刘女士为例,刘女士的月薪是2800元,如果将她的年终奖里超过18000元的部分补到工资里,那么,刘女士的年终奖需缴税540元,而她的工资就变为4083元。这个工资数在减去当月的“三险一金”后,只剩3144元,按照最新的税率,不足3500元不用缴税。这样算来,刘女士便可以省下1155元的税。陈澎认为,经过灵活计税方式后,刘女士实现了“多劳多得”,这也符合企业的本意。本报记者张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