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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启明通讯员南宣)两男子于光天化日之下,持刀抢劫烟酒店内现金,结果作案不到三个小时即相继落网。
今年4月15日14时许,四川省男青年张某、吴某经预谋后,携带折叠刀进入本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一家烟酒店内,持刀以言语相威胁,将店员杨某、刘某控制住。后张某将柜台抽屉内现金7500余元抢走。二人在逃逸途中,吴某被追赶的群众及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后公安人员根据吴某提供的线索,于当日17时许将张某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