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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民政部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因参与主办“共和国脊梁评选活动”给予该会停止业务活动一个月的处罚,现已期满,并履行了相关手续,目前即转入正常活动。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曾被指“打着爱国旗号,到处骗钱敛财”。(12月11日《京华时报》)
今年7月以来,“共和国脊梁评选”活动,因倪萍等名人获奖而引发名人论战,并迅速引爆网络,随后主办方非法评选、借机敛财等一系列丑闻相继暴露,舆论震惊。8月,民政部对“共和国脊梁”评选活动主办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吊诡的是,主办方之一中国经济报刊协会被要求停止活动3个月,其违法所得5万元也被没收;对于另一主办单位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民政部仅仅表示,将在履行听证等法律程序后作出处理,随后就再无下文。
时隔两个月后,当“共和国脊梁”事件已经渐渐淡出公众视线,中爱联却又突然宣布处罚期满恢复活动。直到此时,人们才知道该会所受到的处罚不过是“停止业务活动一个月”而已。与“8年未年检”“在清理整顿期仍借会敛财”等丑闻相比,这样的处罚只能说是温柔的挠痒痒。
按规定,两年未通过年检的社团组织就应启动撤销程序,可中爱联长达8年未年检,却照样风生水起。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2007年7月主办“百名杰出军旅华商颁奖盛典”收取会务费5800元/人,2010年7月举办“第九届‘火炬引导我前进’之‘北京-丹东-平壤’亲子国际夏令营”收费“学生3680元/人,成人3980元/人”……在年检未获通过的多年时间里,“中爱联”举行的活动多达数十项,却依旧安然无恙。难怪有网友惊呼:“能打着爱国的旗号骗取钱财就很不简单,连民政部都搬不动它,可见该组织的背景非常雄厚。”
舆情说明会上,现任中爱联秘书长李和平表示,在民政部处罚整顿期间,已经组织成员学习和整改,同时加强内部建设和业务建设,今后将慎重对待类似“共和国脊梁评选”的活动。不过,话虽这样说,但中爱联能否痛改前非,公众实在是缺乏信心。都说“好了伤疤忘了痛”,可这中爱联伤也没伤,痛也不痛,何以刺痛那根早已扭曲的“共和国脊梁”。
处罚是手段,教育是目的。笔者以为,一个难以服众的处罚,让围观者都看不下去,更别提令当事方心服口服,根本达不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一边是东窗事发停止活动一个月,一边是办一场“共和国脊梁”评选就能非法敛财将近40万元。违规的高成本与低风险形成鲜明对比,不要说1个月,就是10个月,中爱联完全可以“一年不开张、开张吃一年”。更可怕的是,中爱联行骗只是“污染水流”,轻描淡写的处罚则是在“污染水源”,不仅严重影响有关部门的公信力,更给其他社会团体开了一个极坏的先例。
不管我们有多么愤懑和担忧,中爱联还是高调复出了。多说无益,姑且让时间去检验其整改的成色。但笔者还是忍不住想追问一句,倘若日后再出“共和国脊梁”之类的丑闻,引得社会上下鸡犬不宁,这样“放虎归山”的代价是不是有点太大,谁能够负得起这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