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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深夜醉酒后驾驶夏利小轿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途中撞了涵洞墙壁,造成单方交通事故。该男子受伤后被救出,因构成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7月23日0时许,个体经营者王某醉酒后驾驶一辆夏利小轿车,行驶至天津市北辰区界内京津塘高速公路出口涵洞时,其车与涵洞墙壁相撞,造成王某卡在车内受伤以及车辆损坏的事故。警方赶到现场,王某被救出,经检测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8.72毫克,构成醉驾驾驶。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北辰区法院日前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综合考虑相关量刑情节,一审判处王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